(1)入馆须知
大同市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开放的,为经济建设,科学研究,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水平服务的国家文化教育机构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。遵守社会公德,遵从文明守则,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,是每个读者的基本职责。
(1)请注意仪表,勿着汗背心,穿拖鞋入馆。
(2)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存包处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。
(3)幼儿请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。
(4)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携带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入馆。
(5)请勿在馆区大声喧哗,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。
(6)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;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
(7)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。
(8)不得任意触摸,按动消防设施。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,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。
(9)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。
(10)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。
(11)请自觉遵守大同市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(2)开放时间
大同市图书馆
周二至周日 9:00-17:00 周一闭馆学习
联系电话:0352--6242222
华北星城分馆
周一至周五:8:30-11:30 14:30-17:30 周六、周日休
联系电话:0352--5324856
晋商银行分馆
周二至周五: 9:00—11:30 14:30—17:00
周 六: 10:00—12:00 14:00—16:30;周日,周一休
联系电话:13133289229
魏都新城分馆
周一至周五: 8:30-11:30 14:30-17:30 周六、周日休
联系电话:15525577718
美轩“城市书房”
周一至周日: 11:00-15:00 17:00-21:00
联系电话:0352-7961111 7962222
(3)办证指南一、适用范围:大同市图书馆读者证适用于大同市图书馆及其分馆、城市书房、大同市少年儿童图书馆。
二、申办对象:年满3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。
三、办证证件:凭居民户口薄、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。
四、办证地点:大同市图书馆、分馆、城市书房。
五、办证方法:一人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。
读者可选择不同的押金:
押金50元,一次可借图书1册,借期 30天,续借30天;
押金100元,一次可借图书2册,借期 30天,续借30天;
押金200元,一次可借图书4册,借期 30天,续借30天;
押金300元,一次可借图书6册,借期 30天,续借30天。
(一)人工办理:在开放时间,读者持有效证件可在市图书馆服务台或分馆免费办理。
(二)自助办理: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可在大同市图书馆自助办证机免费办理。提示:在自助办证机办理完成后,凭打印小票到总服务台领取押金凭证。请妥善保管押金凭证,以备日后退证所用。
六、读者证密码
每个读者证设有一个默认密码,密码为该读者证对应身份证的“出生年+月+日”共八位数,即身份证号第7位至14位。读者在借书、续借、查询时需输入读者证密码,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,请勿向他人泄漏您的读者证密码。
七、挂失及补办
读者证若不慎遗失,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。挂失一个月后可申请补证,补证时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,不可代办。
如挂失后找到原证,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,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。(只限于挂失后未补办新证的读者)
读者证在丢失后要及时挂失,否则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读者自负。
八、退证
2018年11月22日以后办理的读者证可长期使用,一般情况下不需办理退证。
凡2018年11月21日以前所办读者证一律停止使用。
2018年11年22日开始办理旧证退证手续。
如您要退还读者证,需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、无未交纳款项后,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、身份证件原件,押金凭证,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退证,退证后,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。如代其他读者退证,须另附代退者身份证。
九、注意事项
不是在大同市图书馆办理的读者证,如需挂失、补办、升降级和退证,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。
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