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读者借阅图书必须先办理读者证。
2、借阅规则:
类 型 | 押金 | 外借权限 | 外借期限 |
普通读者证 | 50 | 普通图书1册 | 30天,可续借2次 |
100 | 普通图书2册 | 30天,可续借2次 | |
200 | 普通图书4册 | 30天,可续借2次 | |
300 | 普通图书6册 | 30天,可续借2次 |
3、借还文献需通过自助借还书机或服务台完成。
4、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属于外借范围、所借文献数量,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,并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。
5、请按时归还图书。注意:在哪个图书馆借书须到该图书馆归还。
6、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,待您将逾期图书归还后,方可借阅。注意:逾期几天,读者证停用几天。
7、文献污损、丢失,依据大同市图书馆相关规定,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。
8、赔偿规定:
(1)、关于普通图书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
图书馆负有永久保存文献资料的责任,图书、报刊、光盘是国家财产,凡是借出或查阅的文献,如发生遗失、撕毁、污损,借阅单位或个人须负赔偿责任。
(2)、凡遗失图书、报刊,光盘,应购买原件赔偿。无法购得原件,按以下标准赔偿。
文献类型 | 赔偿标准 |
图 书 | (1)、2000年(含)以后出版的普通图书按定价的2倍赔偿, 2000年以前按定价5倍赔偿,1995 年前出版的图书不外借。 (2)、外文图书统按定价外币当天汇率3倍赔偿。 (3)成套的多卷书,如遗失其中一册,按整套价格的1倍赔偿, 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普通图书。 (4)图书随书光盘丢失按原书价赔偿,或购买相同信息图书, 赔光盘的图书归读者所有。 |
报 刊 | (1)期刊单行本按定价2倍赔偿,合订本按全年订价3倍赔偿。 |
光 盘 | (1)单盘光盘,按原价1.5倍赔偿。 (2)损坏或遗失整套光盘中的一张或数张, 按全套光盘定价的1倍赔偿。 |
(3)、凡损毁图书、报刊、光盘,按其不同程度分别处理。
㈠读者在借阅图书时,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,残缺、勾画等现象,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“图书破损”章。否则,由借阅者负责。
㈡污损的普通图书,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,按原书定价20%处理。无法继续流通者,按遗失普通图书赔偿。
㈢损坏报纸应赔偿原报,否则,按当月合订本价格赔偿。
㈣光盘出现无法读取,被水浸、油浸,漆保护层损坏、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等导致光盘无法流通使用的按遗失赔偿。
㈤对故意破坏图书、盗窃国家普通图书或谎报遗失不还者,必须追回原书并按原书价50倍赔偿,同时做出书面检查,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9、对于在逾期、污损、丢失等违规行为中,拒不交纳赔偿金等费用者,大同市图书馆有权暂停或注销其读者证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(1)对大同地区有效持证读者免费开放无线网络服务。
(2)使用无线网络前需凭读者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,不得将证号和密码转借他人使用,由此引起的信息安全由本人负责。
(3)读者使用无线网络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,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。不得使用图书馆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、侵害他人正当权益、传播有害信息等活动。
(4)在公共阅览区域使用无线网络必须保持安静,请勿影响他人正常阅览。请勿利用无线网络玩网络游戏,看电视、电影和进行多线程P2P下载。
(5)读者违反以上规定,经批评教育无效,本馆有权禁止其使用无线网络,并视情况进行相关处理。
无线上网注意事项:
读者请先连接 "DIS- TSG”无线信号, 然后在IE地址里访问网址时, 将自动弹出界面,登录后使用。